立院通過一年有七日「家庭照顧假」

這法案的通過,讓我跟老爺以後不用特別請假帶寶寶去打預防針,冠冕堂皇的理由,多了七天的家庭照顧假。只是很殘念的,今天上午我跟老爺特別請假帶寶寶去打預防針,偏偏也剛 好是今天上午才通過法案,來不及適用...

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

立院修正 安胎假不得視為缺勤不影響考績
2010-12-21 新聞速報 【中廣新聞/李人岳】

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正案。明訂未來懷孕的婦女,如果經醫師診斷需要安胎休養,在治療或休養期間的請假和薪資計算,雇主不可以視為缺勤而影響到全勤紀錄和年度考績。修法同時也放寬「家庭照顧假」的適用範圍,未來不論雇用單位的大小,員工每年都可以請最多7天的「家庭照顧假」。
 
以往懷孕勞工婦女如果需要請安胎假,只能被視為一般病假,勞委會在今年修正視為住院病假,在2年內可以請1年,不過卻還是可能會影響想到工作者的考績、全勤等工作權益,甚至導致被迫退出勞動市場。為了讓有流產之虞的懷孕勞工可以安心請安胎假,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正案,未來受雇者經過醫師診斷需要安胎休養者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,進而影響到考績和全勤獎金。提案立委黃淑英表示,這項修法更進一步保障了女性勞工的權益。
立法院同時修正通過擴大「家庭照顧假」的適用範圍,刪除「雇用單位5人以上」的規定,未來不管雇用單位大小,只要受雇者的家庭成員需要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時,就可以請「家庭照顧假」,1年可以有7天,而且雇主同樣不得將請假視為缺勤,影響到全勤考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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